易曰:变则通,通则久。变是永恒之法则,不变则只是暂时瞬息之间者而已。有言曰: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此之谓也。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或合营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国家多以公有制为主。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于是有了民营经济、私营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形式。最近一篇桔子水晶酒店CEO吴海发出的名为《做企业这么多年,我太憋屈了》的文章在网络间广为传播,其间就对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区别有戏谑的表述:“如果按地位排的话,政府管理人员是大太太的孩子,国企是偏房生的,而私营企业则是婊子生的”。
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呈现出繁荣和多样化特征,所有制形式也显现出异彩纷呈局面,各方利益的组合与分割也就不尽如各方所愿,故而出现了如吴海先生所述之情状。在这种经济大背景下,民营企业即私营企业要与公有制企业或政府进行合作势必存在某些势力范围的交合。因此,演绎出各种经济、技术、人物的各类动人动情的故事与传奇迹。
政府职能应与时俱进地转变,即是“变则通”之意,此次国常会推行PPP合作模式即是此类之举,相信广大各方企业和机构会欢心鼓舞闻风而动。在公共利益或者说公众利益面前推行公私合伙制或合营制,将超越此前的所有制的阻隔或局限,促进更加活泼更加广泛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