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列表 |
|
|
|
|
包装材料瓦楞纸板标准 |
发布时间:2015/6/15 9:10:53 浏览:次 |
包装材料瓦楞纸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包装材料 瓦楞纸 GB/T6544-1999 代替GB/T6544-1986 Packign material-Corrugated fibreboard 本标准参考日本工业标准Z1516-1997《外包装用瓦楞纸板》和德国标准DIN55468-1987《包装材料瓦楞纸板》,其中耐破强度指标采用JIS Z1516-1997,边压强度指标采用DIN55468-1987。本标准是对GB/T6544-1986《瓦楞纸板》进行的首次修订。 本标准是根据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6544-1986《瓦楞纸板》。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常州常丰包装有限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重庆华亚纸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兰芬、陈曦、张少玲、章建兰。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楞纸板的定义、代号、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外包装用瓦楞纸板。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450-1989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equISO186:1985) GB/T462-1989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equISO287:1978) GB/T2828-1987逐的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6545-1998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法(equISO2759:1983) GB/T6546-1998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法(itd IS03070:1987) GB/T6547-1998瓦楞纸板厚度的测定法(itd ISO3040;1991) GB/T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equJISZ0402:1988) GB/T10342-1989纸张的包装和标志(neq OCT1641:1975) GB/T10739-1989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equ IS0 187:1984) GB/T13023-1991瓦楞原纸(neqJISP3904:1985) GB/T13024-1991箱纸板(neqJISP3902:1985) 3 定义及代号 3.1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1 瓦楞纸板corrugated fiberboard 由箱纸板和经过起楞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的,用于制造瓦楞纸箱的一种复合纸板。 3.1.2 单瓦楞纸板 double wall corrugated fiberboard 由两层臬纸板和一层波纹状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的瓦楞纸板. 3.1.3 双瓦楞纸板 triple wall corrugatde fiberboard 由两层箱纸板、两层波纹状的瓦楞原纸及一层瓦楞芯纸粘合而成的瓦楞纸板。 3.2 代号 瓦楞纸板的代号规定如下: S1.1-S1.4分别为优等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4种。 S2.1-S2.4分别为一等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4种。 S3.1-S3.4分别为合格品双面单瓦楞纸板的第1-4种。 D1.1-D2.4分别为优等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4种。 D2.1-D2.4分别为一等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4种。 D3.1-D3.4分别为合格品双面双瓦楞纸板的第1-4种。 4 产品分类 4.1 分等 按物理强度将单瓦楞和双瓦楞纸板各分为4种(见表1)。根据用途及原材料的质量等级,将每种瓦楞纸板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其中,优等品为出口商品及贵重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一等品为内销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合格品为短途、低廉商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表1 种类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代号 耐破度 边压强度 代号 耐破度 边压强度 代号 耐破度 边压强度 单瓦楞纸板 S-1.1 S-1.2 S-1.3 S-1.4 638 785 1177 1570 4.5 5.0 6.0 7.0 S-2.1 S-2.2 S-2.3 S-2.4 410 686 980 1373 4.0 4.5 5.0 6.0 S-3.1 S-3.2 S-3.3 S-3.4 392 588 784 1177 3.5 4.0 4.5 5.0 双瓦楞纸板 D-1.1 D-1.2 D-1.3 D-1.4 785 1177 1570 1960 6.5 7.0 8.0 9.0 D-2.1 D-2.2 D-2.3 D-2.4 686 980 1373 1765 6.0 6.5 7.5 8.0 D-3.1 D-3.2 D-3.3 D-3.4 588 784 1177 1570 5.5 6.0 6.5 7.0 4.2 楞型结构及其尺寸 4.2.1 瓦楞纸板的楞型结构及尺寸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其瓦楞形状均为UV型。 表2 楞型 楞高,mm 楞数,个/300mm A 4.5-5.0 34±2 C 3.5-4.0 28±2 B 2.5-3.0 50±2 E 1.1-2.0 96±4 4.2.2 瓦楞纸板厚度:单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相应楞高的下限值。双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相应两种楞高的下限值之和。 4.2.3 瓦楞纸板的宽度、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 5.1.1 箱纸板应符合G/T13024的规定。 5.1.2 瓦楞原(或芯)纸应符合G/T13023的规定。 5.1.3 采用淀粉粘合剂或其他具有同等效果的粘合剂。 5.2 瓦楞纸板 5.2.1 瓦楞纸板的各项技术指标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5.2.2 瓦楞纸板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588N/m。 5.2.3 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按在线水分)为(14±2)%。 5.2.4 瓦楞纸板的外观:表面应平整、清洁,不许有缺材、薄边,切边应整齐,粘合牢固,其脱胶部分之和每平方米不大于20cm2。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的采取及处理按GB/T450和GB/T10739的规定进行. 6.2 厚度的测定按GB/T6547地规定进行。 6.3 长度、宽度尺寸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直尺检测。 6.4 边压强度按GB/T6546的规定进行。 6.5 耐破强度按GB/T6545的规定进行。 6.6 粘合强度按GB/T6548的规定进行。 6.7 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可以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也可按GB/T462的规定进行,但无需恒温恒湿处理。 6.8 瓦楞纸板的外观质量按肉眼观察评定。 7 检验规则 7.1 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样本单位为张。 7.2 供方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7.3 交收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规定进行。交收抽样项目分类、检验水平、抽样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3规定进行。 表3 抽样方案 批量张 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S-3 不合格分类 样本大小 B类不合格品合格质量水平 (AQL)= 4.0 Ac Rc C类不合格品合格质量水平 (AQL ) =6.5 Ac Rc B类不合格 C类不合格 ≤150 3 0 1 - - 边压强度耐破强度 粘合强度厚度交货水分外观 5 5(10) - - - - 0 2 1 2 151-3200 8 8(16) 0 2 1 2 0 3 3 4 3201-35000 13 13(26) 0 3 3 4 1 3 4 5 7.4 按表3规定进行判定时,若同时出现B类和C类不合格时,在符合B类不合格品Ac、 Rc判断值前提下,如果B类和C类不合格品之和等于或小于C类不合格品的Ac值,则判为批合格;若大于,则判为批不合格或进行第二样本的测定,测定后判定方法相同。 7 .5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如对批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进行处理;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产品的包装和标志按GB/T10342的要求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8.2 运输时必须用带蓬、防雨、防潮、洁净的运输工具。 8.3 存放地点应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源,长期堆码应高于地面100mm。要避免雨淋曝晒和污染,并严禁大型物品挤压。 8.4 产品出厂后贮存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
|